8月13日,國家能源局公開征求《分布式電源接入電力系統承載力評估導則(征求意見稿)》意見。文件將代替DL/T 2041-2019《分布式電源接入電網承載力評估導則》。
主要變化包括:與公共電網連接點電壓等級為110kV(66kV)、總裝機容量原則上不超過50MW的大型工商業分布式光伏適用本標準。
分布式電源承載力分為:系統級承載力和設備級承載力。
其中,系統級承載力指某一行政區或電力調度獨立控制區域內可接入分布式電源的最大裝機容量。系統級承載力計算應在保證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條件下,通過時序生產模擬仿真計算,得到省級行政區或電力調度獨立控制區域內承載力區間,并將計算結果分解至區域內的各縣級行政區。
設備級承載力指220(330)kV及以下變(配)電設備供電范圍內可接入分布式電源的最大裝機容量。設備級承載力計算應在保證變壓器反向負載率不越限條件下,計算得到220(330)kV及以下各電壓等級變壓器承載力區間。
“電網承載力等級劃分”更改為“可開放容量評估及等級劃分”。可開放容量評估包括縣級行政區可開放容量評估和220(330)kV及以下各電壓等級變壓器可開放容量評估。

文件規定了分布式電源接入電力系統承載力評估的總體要求、系統級承載力計算、設備級承載力計算、承載力計算結果校核、可開放容量評估及等級劃分等內容,并提出了承載力提升措施的相關要求。文件適用于分布式電源接入電力系統承載力計算及可開放容量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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