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中國電建電建新能源公司中電建新能源集團詔安四都120MW漁光互補光伏電站項目光伏場區工程EPC總承包中標候選人公示,中電建生態環境集團有限公司以1.487元/瓦位列第一候選人,該價格不含組件價格。
招標人為詔安聚源新能源有限公司。該項目直流側裝機容量144.01MWp。

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建設地點
福建省漳州市詔安縣四都鎮。
工程概況
本工程直流側裝機容量144.01MWp,交流側額定容量120MW。
計劃工期
計劃總工期:365日歷天(從計劃開始工作、施工準備、主體工程施工、工程完建至工程移交生產的時間)。計劃開始工作日期:2025年12月15日,計劃施工準備開始日期:2025年12月20日,計劃首批光伏方陣并網發電日期:2026年9月30日,計劃全部光伏方陣并網發電日期:2026年11月30日,計劃完工驗收日期:2026年12月10日,計劃工程移交生產日期:2026年12月15日。具體以監理單位簽發開工令中明確的開工時間為準。
招標范圍
EPC總承包范圍:為本項目(包括光伏場區、集電線路等全部工作,含集電線路電纜與升壓站內開關柜設備的接頭連接)完成竣工驗收所涉及的前期手續辦理、勘察設計、采購、施工和安裝、調試、試驗和檢驗、并網、試運行、工程各項驗收等全部工作,并負責承擔相應的費用,為“交鑰匙總承包工程”。項目移交前必須滿足電網公司、政府部門及電建新能源集團的相關要求。
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征(占)、租用及協調;?工程建設項目有關設計評審、施工證件和批件辦理(如林業及草地手續(如有)、土地復墾手續(如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土地及房屋不動產權證等);?工程設計,初步設計和施工圖階段的勘察、測量、設計(含概、預算)、科研,竣工圖以及相關所有咨詢及服務內容;?設備(不含甲供設備)、材料的采購、監造、運輸和管理等,及發包人負責采購設備的監造、驗貨、卸貨、管理等;?工程施工準備與工程施工;?所有設備(含甲供)安裝及調試;?水保、環保、安全設施與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等專項設計、評價、施工和監測;?質監、試運行、涉網性能試驗和并網驗收等滿足屬地電網公司要求的入網前所有手續;?土地復墾與驗收(如有);?所有專項驗收、啟動驗收,工程移交和竣工驗收工作;?工程保險(包含甲供設備);?質保期內的服務、配合審計工作;?其他:通過電建新能源集團達標投產驗收。
(1)項目手續:
手續辦理與協調(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負責辦理光伏項目合法合規性手續、臨時占地用地報批,協助發包人辦理土地相關手續、消防等。
(2)勘測設計(包括但不限于):勘測、設計(含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竣工圖設計及變更設計)及相關設計接口協調、設計評審及現場設計代表服務。完成漁塘改造、光伏發電場主體、集電線路、道路及相關附屬設施等的測繪、地質勘查、工程地質勘察報告或專題勘察報告。完成漁塘改造、光伏發電場主體、集電線路、土建施工、設備安裝與調試、道路及相關附屬設施等工程的初步設計并完成施工圖及竣工圖。完成相關設計接口協調配合、設計評審、施工圖會審、設計交底及現場設計代表等服務。所有設計成果須滿足相關規程、規范要求,并通過發包人、福建省能源主管部門、國家電網責任有限公司的審查。與勘測設計相關的協調費、咨詢服務費、會議評審費等費用,均由承包人承擔。
(3)設備采購(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光伏場區設備(不含光伏組件)等本項目涉及到的所有設備、材料的采購、供貨、催交、運輸、卸車、接貨驗收倉儲保管、二次倒運、組裝、驗收、管理、配合調試、所需的相關試驗報告、模型、仿真測試等;同時負責對光伏組件等甲方供應的設備進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監造、催貨、協調、卸車、吊裝、接貨驗收、倉儲保管、二次倒運等。
(4)建安施工、調試(包括但不限于):本項目漁塘改造、光伏場區及相關配套附屬設施的施工、試驗及調試(含組件安裝、場地平整、樁基礎、支架安裝、電纜敷設、集電線路(含集電線路電纜與升壓站內開關柜設備的接頭連接)、接地、桿塔、箱變基礎及箱變安裝、逆變器安裝、道路、排水、圍欄、臨時圍檔等所有工程)、環保專項施工,水保專項施工、施工準備(三通一平)等。負責整個項目的系統調試,滿足項目驗收條件,以及試運行、達標投產、考核驗收、培訓和最終轉入正式運行交付使用等。出具安裝、試驗及調試報告,滿足省、市、縣電網公司或供電局的要求。
(5)征(占)地手續(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場區施工臨時占地所涉及到的所有占地費、補償費(含青苗、地表附著物(含建構筑物)等)、協調費(含工作經費)、技術服務費、臨時占地耕地復墾費及相關恢復費等費用及手續辦理,光伏場區、集電線路永久占地所涉及到的所有土地征(占)用土地流轉和審批手續辦理,協助辦理升壓站永久占地所涉及到的所有土地征(占)用土地流轉和審批手續。
(6)并網及試運行內容及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前期與當地電力部門對接、并網手續及驗收、倒送電、配合完成試運行(首臺、整套)、工程尾工、消缺整改、調試試驗、驗收等工作。
(7)竣工驗收:完成本項目所有專項驗收(包括但不限于):按照相關規程規范和規定,工程應開展的環境保護、水土保持、漁業、質監、節能、消防、勞動安全與工業衛生、信息系統建設、并網和工程檔案等竣工專項驗收、啟動驗收。竣工驗收及工程移交、電網公司及電建新能源集團檔案資料驗收的相關工作,質保期內的服務,以及與總承包項目相關的所有工作。
(8)工程協調與服務(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所有設計審批備案及辦理開工手續(包括但不限于: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消防許可證等所有開工許可證件辦理);投保建設期工程一切險或安裝工程一切險、第三者責任險、人身意外傷害險;完成光伏場區入網前手續和并網驗收手續辦理(包括系統調試、涉網調試、試運行、調度、消缺、培訓、驗收等)及承擔所涉及的相關費用;負責完成線路跨越、道路跨越、河道跨越等協調,并承擔所涉及的相關費用;協助開展技術質量監督、可再生能源質量監督工作;項目立項到竣工驗收的工程檔案整理、移交及承擔所涉及的相關費用;負責技術培訓、生產移交以及質保期內的相關服務。負責實施過程中涉及所有外部對接的協調和批件辦理的相關工作。與項目相關的以上協調費、服務費,均由承包人承擔。同時包括電網公司及國家、項目所在地省、市、縣政府部門要求的各類工作,并承擔所發生的各類費用。
(9)安全環保與職業健康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落實安全與環境保護“三同時”所涉及的有關設計、采購、施工;負責所有現場文明施工管理所需要的開支;負責施工過程中所有勞動安全保護措施的所有費用。
本項目作為EPC總承包交鑰匙工程,不論本招標文件是否提及,凡涉及本項目勘測、設計、合規證照辦理(臨時及永久用地的手續辦理和費用承擔)、施工、設備材料采購、竣工投產、工程檢查、檔案驗收、竣工結算、可再生能源質監驗收、地方職能部門質監驗收、其他工程驗收、整體竣工驗收、配合本項目的并網手續辦理等工作內容及相關費用均屬于投標人的工作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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